2025年3月全国楼市政策整理汇总

发布日期:3月3日

地区:长沙

政策核心:空置房物管收费阶梯式优惠,前 24 个月打 7 折

政策概要:近日,长沙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2025 年 3 月 1 日起,对空置房物管收费标准实行阶梯式优惠,政策有效期 5 年。其中,《通知》明确,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房公告(或者交付通知书)约定的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连续空置至第 24 个月,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7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从第 25 个月空置期起连续至房屋空置结束,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9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发布日期:3月2日

地区:辽宁大连

政策核心:优化公积金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政策概要: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自 2 月 28 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借款人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明确,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统一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未成年),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 40 万元,即单人 100 万元、双人 140 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发布日期:3月4日

地区:河南许昌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 2025年 3 月 3 日起执行。文件提出,购买本市二手自住房或法院拍卖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由不得超过 30 年调整为不得超过 50 年。文件同时提出,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 20%,且不受本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限制。

发布日期:3月3日

地区:重庆市

政策核心: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准入标准

政策概要: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准入标准的通告》,即日起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准入标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有机会以较低租金入住优质房源。此次调整是基于 2024 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作出的优化。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调整后的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为:3 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 4148 元;2 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 4563 元;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 4978 元。

发布日期:3月3日

地区:山东聊城

政策核心: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政策概要:山东省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现房销售。取得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单、双方缴存家庭 60 万元、80 万元的基础上,分别再提高 10 万元。同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缴存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 30%降至 20%。

发布日期:3月10日

地区:南宁市

政策核心:实施好房子技术导则

政策概要:由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南宁市好房子技术导则》于日前正式实施。《导则》从居民居住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对住房的实际使用、多样化改善性需求,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为指导,吸取国内其他省市对于建设好房子的技术要求和经验,并结合南宁当地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与文化等特点,聚焦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编制,做到技术先进、因地制宜和安全实用。

发布日期:3月10日

地区:江苏苏州

政策核心:出台“三低一宽”房贷新政

政策概要:近日,苏州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金融机构研究出台了“三低一宽”特色化金融产品(低首付、低利息、低月供、宽期限),叠加人才房票政策,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助力青年人、新市民购房置业。“低首付”指最低首付比例 15%,符合各地人才房票政策的购房者,可将人才房票等额抵用于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低利息”指符合相关征信条件,可享受最低商业贷款利率。“低月供+宽期限”指部分金融机构可提供定制化购房贷款产品,可享受前五年每月最低只归还 100 元本金,延长购房者本金还款期限,降低购房初期还款压力。

发布日期:3月4日

地区:山东省

政策核心: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政策概要: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将规定信息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示范文本》明确物业服务支出由全体业主承担,由物业服务企业预收代管,全部用于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低于年度预算的,年度结算时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高于年度预算的,由物业服务人先行垫付,年度结算时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按比例承担。物业服务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均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公共收益可以用于购买电梯综合保险。

发布日期:3月11日

地区:河南洛阳

政策核心:城中村改造试行以购代建安置

政策概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洛阳市城中村改造以购代建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洛阳在保持前期城中村改造新建安置房安置方式基础上,根据专项借款使用要求,采用以购代建安置方式,具体包括房票安置、自主购买和组织购买商品住房三种模式。其中,以购代建安置在洛阳全市城市区范围内实施,购买房源为城市区范围内已开工未销售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或辖区内其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产权纠纷的住房。

发布日期:3月12日

地区:浙江宁波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契税缴纳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的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10 日起执行。《通知》明确,购买市六区住房的,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由市六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

发布日期:3月10日

地区:广东潮州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政策概要: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在潮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 5 年内首次在潮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最高限额上浮 20%。同时,落实“租购并举”要求,同一自然年度内,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后又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再次办理购房提取。

发布日期:3月17日

地区:山西省

政策核心:发布房地产止跌回稳行动计划

政策概要:近日,山西省住建厅、教育厅等 7 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2025 年行动计划》,对正向引导市场预期、优化土地及住房供应、鼓励居民住房消费、加快项目建设交付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其中提出,各相关单位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把各项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坚决落实到位,大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商品房销售,逐步化解房地产库存;要坚持合理控制增量、优化调整存量、着力提高质量,持续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因地制宜推动“好房子”建设,切实提升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要用好“白名单”融资机制,持续推进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有序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续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3月18日

地区:安徽省

政策核心: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计划

政策概要:安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收购、改建、改造和盘活存量房屋等方式,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发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等财政补助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的支持作用。创新更加有效的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予以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鼓励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多元经营主体联合发起设立城市更新基金。

发布日期:3月19日

地区:昆明市

政策核心: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龄

政策概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缴存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男性不超过 68 周岁,女性不超过 63 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 30 年。自 2025 年 3 月 24 日起执行。

发布日期:3月24日

地区:山西省

政策核心: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政策概要: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 2025 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30%以上,太原市、大同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达到 40%以上。行动计划明确十项重点任务:加强产业链系统性规划支撑;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完善企业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推介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技术创新;推进智改数转;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宣传引导。行动计划提出,开展产业链发展形势分析,精准查找缺失或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发展新企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深度实施产业链“链主+链核+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模式;激励“链主”企业“以大带小”,不断延伸上下游环节,深化协作配套;鼓励产业链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探索和应用,引进和开发高效智能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鼓励“链主”企业通过订单牵引、技术扩散、资源共享等方式,引导链上企业上云上平台,带动产业链一体化智改数转;推动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用装配式建筑。

发布日期:3月24日

地区:海南省

政策核心:优化离职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本省户籍停缴满 6个月可申领

政策概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根据通知,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为非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 6 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 12 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职提取业务实行承诺制,受理审批时能共享到缴存职工户籍信息的,由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按“零材料”申请办理;未能共享到户籍信息的,由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并提交《户口簿》申请办理。

发布日期:3月24日

地区:浙江省

政策核心:缴存人可以直接使用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政策概要:为进一步加大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推出了省直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缴存人可以直接使用省直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发布日期:3月19日

地区:广西桂林

政策核心: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 15%。

政策概要:近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调整,涵盖三个主要方面:缴存人家庭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 15%;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超过两年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且不超过购建房满两年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人家庭在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基础上,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同时偿还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发布日期:3月19日

地区:湖南省长沙

政策核心::购房可 7 天无理由退订

政策概要: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 天无理由退订”承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通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 7 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 7 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此政策直击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定金与订金混淆”痛点,通过设置“冷静期”,有效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焦虑。

发布日期:3月25日

地区:广州

政策核心:发布绿色物业管理地方标准

政策概要:近日,广州市发布地方标准《物业服务第 1 部分:绿色物业管理》,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起实施。标准涵盖设备管理、能源管理、环境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绿色办公、创新与提高等多个方面。标准通过对绿色物业服务事项的细化,以广州市中等服务水平为基本指标,确保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能够达到标准要求,同时为行业创新发展预留空间,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发布日期:3月26日

地区:山东威海

政策核心:促进住房领域消费

政策概要:日前,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9 部门制定《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提出将积极组织各类住房促销活动、有效促进房屋“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等 16条政策措施,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行动计划》称,今年威海市将引导企业拿出更大优惠力度,常态化开展各类群团购活动;依托旅游资源,结合文旅、体育等重大项目,不断拓展房地产销售新模式,持续开展“移动售楼处”、“房产+旅游”等推介活动。持续举办“移动房交会”等异地推介活动,不断拓宽外销市场。同时,将严格落实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鼓励有条件的房企在出售新建商品房时,将群众旧房按照第三方评估价格抵顶新房房款,助力群众住房“以旧换新”。

发布日期:3月27日

地区:浙江宁波

政策核心: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

政策概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此外,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该政策将于 2025 年 3 月 28日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3月31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住宅项目规范》国家标准将于 5 月 1 日起施行。

政策概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将于今年 5 月 1 日起实施。《规范》从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规范》指出,住宅项目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并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在建筑空间方面,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 3 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6 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2 米。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5 平方米;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手 9 平方米;卧室短边净宽不应小于 1.80 米。在公共空间方面,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 1 台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 2 台电梯。在室内环境方面,提高卧室起居室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对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起居室的结构噪声、卫生间排水噪声等提出了噪声限值要求。此外,《规范》从冬季保温、夏季隔热以及建筑通风三个方面,对住宅建筑提出基本性能要求。

发布日期:3月29日

地区:安徽

政策核心::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政策概要:安徽省住建厅近日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其中提出,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严格落实住房消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促销政策,按季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实施差异化购房信贷支持政策,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制定完善相关标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优化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开展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试点。强化省级政策指导,编制房地产政策“白皮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发布日期:3月31日

地区:天津

政策核心: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政策概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 30%调整为 20%。对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通知》自 4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发布日期:3月31日

地区:南京

政策核心: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售

政策概要:南京市举行进一步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自 2025 年 3 月 31日起,南京全市范围内取消限售,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有效满足居民各类住房置换需求。优化拓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模式,通过政府、开发企业补助,金融机构支持,经纪机构帮卖等方式,组织引导开发企业开展“买新助卖旧”活动,首批政府补助资金 1 亿元,先购先得,补助标准为购买“买新助卖旧”名录库内新建商品住房合同金额的 1%,叠加开发企业促销优惠,促进各类住房改善需求加速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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