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月3日
地区:山东省
政策核心:发布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计划
政策概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山东省将提前策划全年住房促销活动,充分利用“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寒暑假,常态化组织房交会、精品楼盘推介会、外销展示会等,打造永不落幕的楼盘展示平台。严格落实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同一副省级城市、地级市辖区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稳步提升住宅品质,召开全省“好房子”建设工作部署会,推介各市“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加快改造老旧小区,聚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继续落实《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带动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开展好“五个一”活动。2025 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844 个、13.7 万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0 部。加快已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展,确保 2025 年底前建成交付 10 万套以上,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申请受理渠道,着力提升租住环境和品质。各市根据当地商品住房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等,适当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推广公积金直付房租新模式,租房提取额同比增长 20%以上。
发布日期:2月2日
地区:山东德州
政策核心:对在天衢新区购买新房者发放购房补贴、人才安家补贴
政策概要:日前,德州市天衢新区发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七条措施》,其中提到,自即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购买天衢新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手续的住宅或住宅公寓,前1000 套房每套房给予购房者 1 万元购房补贴。另外,自即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按现有人才政策规定,对在天衢新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 A 类、B 类、C 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购买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时,分别给予 8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安家补贴;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依资格分别享受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的总价。同一人才只得享受一次安家补贴。
发布日期:2月8日
地区:重庆
政策核心: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
政策概要:近期,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重点就激发消费活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攻关产业链重点环节、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优化外贸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9个方面推出 30 条政策举措。其中明确,重庆将完善全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困难房企项目不良贷款等。
发布日期:2月8日
地区:重庆市
政策核心:全面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政策概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自 2月 8 日起全面取消重庆中心城区原已纳入两年限售范围住房的再交易管理。
发布日期:2月8日
地区:成都市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
政策概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通知》,自 2025 年 2 月 8 日起执行,以受理时间为准。《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 1 年,最长为 30 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 周岁,女性不超过 63 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 5 年。两位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发布日期:2月6日
地区:辽宁省
政策核心: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
政策概要:近日,《辽宁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印发。《措施》明确,2025~2027 年,全省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 12 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收购一定数量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养老服务用房。2025 年,全省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 4.5 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据了解,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城中村改造由各市政府负责实施,鼓励引导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用房。此外,措施提出,各地区政府将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鼓励经营主体收购存量商品房建设养老公寓、养老社区,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收购的房源应符合或经改建后符合相应设施建设标准。
发布日期:2月10日
地区:江西省
政策核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行为
政策概要: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采用当面告知、书面告知、张贴告知任一种或多种形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此外,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劝阻、制止、报告”职责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月8日
地区:江苏省
政策核心:加强改善型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鼓励住宅定制化建设
政策概要: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改善型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提升设计服务、保证施工质量、规范质量检测、严格验收管理等方面发力,提升工程品质,建设“好房子”。《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改善型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做好产品策划和设计,从户型设计、空间优化、材料选用等方面提升住宅性能品质。鼓励在改善型住宅项目中采用建筑师负责制。鼓励开展定制化户型、个性化室内装修设计服务,更好满足业主(购房人)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发布日期:2月7日
地区:海南省
政策核心:印发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政策概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 2025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2025 年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将在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着力做好住房保障管理、大力实施城市建设和更新、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等 10 个方面持续发力。其中提出,在坚持“现房销售”制度的同时,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坚持“供好地、建好房”;持续优化存量政策,进一步落实增量政策,降低群众购房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提振商品房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
发布日期:2月14日
地区:四川省
政策核心:安排部署 2025 年房地产重点工作
政策概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成都召开全省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2025 年,各地要抢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实施机遇,持续激发住房消费,系统防范化解风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加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要加力实施好“房票安置”、以旧换新、团购补贴等系列措施,积极开展“楼盘西北行”“宜居天府”等促销活动,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二要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要进一步发挥城市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更多房地产项目纳入“白名单”支持,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监管,坚决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三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编制实施“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力有序推动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四要大力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要深化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全力推进行业党组织扩面,持续开展“美好家园”创建活动,推动城市老旧小区(院落)治理补短提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发布日期:2月13日
地区:北京市
政策核心:印发“好房子”技术要点
政策概要:北京市规自委印发《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首次以量化标准体系重新定义“好房子”。《技术要点》提出,可增加封闭或开敞阳台,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允许套内面积比较大的住宅在起居室设置一定比例面积的挑空空间,通过提高住宅得房率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同时,鼓励结合小区入口、入户大堂或沿街、街角首层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在住宅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提升生活宜居度和便利度;鼓励在小区内增设风雨连廊,方便室外休闲活动,均不计入容积率。此外,新规增加了居住建筑高度管控的弹性,允许局部上浮,有利于形成高低错落的城市天际线;鼓励城市支路两侧地块可跨支路进行地上和地下连通;鼓励提升建筑品质和新建筑材料应用,对于外立面采用砖石、金属、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材料的,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
发布日期:2月13日
地区:湖北襄阳
政策核心:八类公租房家庭可获减免租金
政策概要:近日,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的通知。此次减免租金面向八类公租房家庭。减免租金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5平方米,设置最低家庭保障面积 30 平方米,最高家庭保障面积60 平方米。即 1 人及 2 人户家庭按照 30 平方米计算,3 人户家庭按照 45 平方米计算,4 人户及以上家庭按照 60 平方米计算。保障家庭同时符合多项减免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一项减免政策。政策有效期两年,实行常态化受理,应减尽减。
发布日期:2月17日
地区:广东中山
政策核心:公积金贷款支持法拍房交易
政策概要:日前,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操作细则》,制定了有关法拍房的8 条细则。其中规定申请人竞拍的房产除须符合中山市现行公积金贷款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房产楼龄在 10 年(含)内;原业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设立居住权、租赁权等无法腾退的情形;纳入人民法院指定的拍卖平台或渠道进行公示;属于自然人名下的房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应为出让方式取得等6 个条件。此外还明确了法拍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比例、年限及利率,按照中山市现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执行,其中贷款额度以拍卖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的孰低值作为计算基数。
发布日期:2月14日
地区:山西省
政策核心:发布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星办法
政策概要:近日,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自 2025 年 2 月 23 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评价管理工作,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申报星级评价的项目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服务、服务满一年以上、已备案、参加上年度信用评价且结果符合 B 级以上标准、入住率 50%以上或交付使用 2 年以上,且上一年度未发生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的安全事故等。评价程序分为申报、县级初评、市级评价和省级评价四个阶段。评价每两年进行一次,结果有效期为两年。
发布日期:2月17日
地区:广州市
政策核心:鼓励住宅电梯以旧换新,每台补贴 15 万元
政策概要:广州市住建局公布《住宅老旧电梯申报国债补贴工作指引》,重点支持更新更换住宅老旧电梯。《指引》提出,提出申请的住宅电梯必须是使用登记年限在 15 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2010 年 1 月 1 日前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的住宅老旧电梯),必须是当年开工或未开工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 15 万元。申报项目应于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此外,申请的小区居民需要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申报单位应当是企业,电梯使用管理人(物业公司、维保企业)或电梯制造企业均可。
发布日期:2月18日
地区:广州市
政策核心:发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新规
政策概要: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并将自今年 2 月 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5 年。《通知》称,本次修订后,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配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车位车库信息,总平面图中建筑区划范围;预售和现售项目商品住宅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公示信息,增加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官网作为公示平台;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专线电话、投诉专线电话、广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作为市民反映渠道。与此同时,《通知》提出,公示信息应明确商品房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以及配套设施是否移交政府。而在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相关信息方面,明确提示配套教育设施开办及相关政策以所在区教育局公布为准。
发布日期:2月25日
地区:西安市
政策核心:全面开展个人房源核验业务
政策概要: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个人房源核验上线的通知》。其中提出,打破传统依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房屋销售模式,群众可自行核验房屋并取得房源核验码,为群众“手拉手”自主交易提供便利。群众可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对位于西安市城六区的房屋进行核验。对房屋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限制性进行验证,包括个人房源核验码的生成、查询、核销。
发布日期:2月26日
地区:杭州富阳
政策核心:非富阳籍购房人买新建商品住宅,享五年高速公路交通补贴
政策概要:根据《2025年度富阳区房地产扶持政策(交通补贴)受理公告》,自 2025年 3 月 1 日起受理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房地产扶持政策(交通补贴)补贴的办理,非富阳籍购房人购房人和其配偶名下的小客车,按照“一房两车”原则,在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州南、东洲岛等收费站,杭徽高速公路杭州西收费站,杭州绕城西复线高速公路未来城互通、富阳北(银湖)等 12 个收费站出入(出入口至少有一端在富阳境内),按全年(实施时间段)单向累计不超过 500 次给予通行费补贴(超出 500 次的,按前 500 次补贴)。
发布日期:2月26日
地区:安徽铜陵
政策核心:调整购房补贴政策。
政策概要: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铜陵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购房补贴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自 2024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止,凡在铜陵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不含增值税,下同)1%;凡在铜陵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 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 1.5%。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凡在铜陵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 1%;凡在铜陵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40 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 1.5%。自 2024 年8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凡在铜陵市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上述购房补贴认定时间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发布日期:2月27日
地区:广东佛山
政策核心: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办法出台
政策概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5 年。《办法》明确,房贷“商转公”应符合佛山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当前本金余额减去 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金,取 1000 元的整数倍;不得高于购房发票价格的 80%;不得高于当前市场评估价值的 80%。
发布日期:2月28日
地区:辽宁大连
政策核心::优化公积金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政策概要: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自 2 月 28 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借款人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明确,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统一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未成年),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 40 万元,即单人 100 万元、双人 140 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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