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祥阁小区
今年59岁的邓女士租住在乐山城区海棠路。2013年,通过公开摇号,邓女士购买了龙祥阁小区一套经济适用房,但刚交房不久,邓女士一家人就想退房。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房后无质量问题一般不予退房,但会开会研究后再给邓女士一家人回复。
业主:刚交房想退申请未得到解决
据邓女士的儿媳文女士介绍,邓女士早在1995年就已离异,多年来一直独身一人,居无定所,目前租住在乐山城区海棠路,没有经济来源,独子方先生由前夫抚养。2013年9月,通过审核和摇号,邓女士购买了位于学堂山路946号(长青路附近)龙祥阁小区1栋22楼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71.94平方米,价格18万余元。这样一算,单价每平方米才2500元左右。
“为了婆婆能有个固定的住所,因年龄大了不符合按揭要求,大家东拼西凑凑了18万,一次性付清了房款。”文女士说,本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今年5月31日,但7月11日才被通知去交房,交房时必须交了契税、物管费等才能拿到钥匙,进行验房。
“一家人验房时发现,这是两室一厅的住房,次卧特别小,如果婆婆年龄大了,我和爱人住进来特别狭窄,也不太方便照顾;听小区其他业主说厕所和厨房墙壁有漏水的情况,加之婆婆最近生病,想用钱来给婆婆看病。”文女士告诉记者,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考虑到这些原因,他们一家人想退房,并于7月18日写了退房申请交到了销售中心。
文女士认为,当时预售合同上有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的,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退房)。“既然条款明确约定,那么我们一家人可以退房,但退房一事迟迟未得到解决。”
销售中心:已经将退房申请上报主管部门
26日中午,记者随文女士来到龙祥阁小区。因没有找到房门钥匙,没能进入邓女士的家,不过隔壁的5号房已经在开始装修了,文女士说,两家户型差不多,都是次卧比较小。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经济适用房销售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没有交房之前,因办不了贷款等原因,都是可以马上办理退房手续的,但邓女士的住房已经交房,他们也收到了邓女士的退房申请,并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待领导审核批准后决定。
关于交房时间有推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对业主做了答复,因为政府对保障性住房要求严格,多次做排查工作,有不可抗拒因素在里面,所以耽误了一两个月的工期。
工作人员说,房屋质量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业主一般先办手续交契税等才能拿到钥匙,但拿钥匙之前,可以在销售中心这边开个证明手续去提前验房,然后再交房。
主管部门:待集体研究后决定
随后,记者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该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科廖姓工作人员说,因交房逾期,可以作为退房理由,但邓女士已经办理了交房入住手续,这种情况再要求退房的,需要最后统一收集,通过会议研究处理。
工作人员解释说,交房后合同已经完成,必须有客观的原因,比如因质量问题、安全原因,业主无需申请,销售中心都可以直接退房,但住房没有结构安全等问题,因对户型不满意等原因不能成为退房理由,原则上一般不予退房。
“已经办理交房手续要求退房的,包括邓女士在内,目前为止一共有两户申请,我们没有完全回绝。”该工作人员说,退房申请由销售中心统一收集后,由住保部门工程部、协调部等部门通过集体会议研究,退还是不退,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给业主一个回复和解释,如果业主对解释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
工作人员说,龙祥阁小区和乐达小区从6月30日开始交房,已经交付了700余套,只有几十套还没有交完,两个小区交房手续办完后,就着手办理两户住户的退房事宜。
工作人员说,龙祥阁小区住房不可能存在漏水情况,但业主在装修使用过程中,由于粗心等原因造成的各种问题,施工单位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帮助修缮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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