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从1月1日起将不受理这种提取事项

注意了!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将限制

同一套住房短期内频繁交易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种情况

通知原文如下:


经核查,今年以来,在市中心城区和一些区县发生多起同一套住房在短期内多次交易,频繁变更房屋产权人,但购买人并非以居住为目的,而是以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为目的情况。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控制此类情况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一套住房在发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后间隔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因再次交易又产生新的提取事项的,不予受理。

二、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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