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及房屋赠与过户申请材料汇总

乐山房产/讯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房产传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就是继承、赠与、买卖3种情况,而根据每种情况的不同,所需要的申请过程、材料也不相同。买卖是房产传承最简单的方式,只需要进行交易、过户即可,而房产继承、房产赠与却需要不同申请过程。今天,就随小编一起聊聊房产继承、房产赠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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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继承申请材料

房产继承过去是不能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到公证处公证继承权,或者是由法院判决继承权归属,方可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消遗产继承必须公证的规定。只需向房管部分提出继承过户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及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登记申请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继承权的生效法律文件,或者当地居委会提供的亲属关系 证明

6、房屋平面图;

7、其它房管局需要提供的文件

二、房屋赠与申请材料

首先需要什么是房产赠与,即:赠与人自愿将自己名下所有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在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之前,需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即公证房产赠与合同),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相应税费,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赠与过户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房产赠与合同原件(已公证的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6、房产平面图。

7、其它房管局需要提供的文件

以上内容就是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与办理过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希望这些知识能帮助到正需要办理申请此类过户手续的每个人。详细咨询可以拨打房乐山权证部电话:15386538772(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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