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向市长热线反映:乐山城区王河园棚改还房租金由由每月每平方米2.2元涨至每平方米5.5元,我去打听了一下,得知是因公租房上调租金,棚改还房比照执行,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乐山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回复:经市住建局调查核实,原租金标准是参照汇通公司70年代直管公房租赁标准执行,执行标准较低。根据乐山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棚改被拆迁人租住安置住房超面积部分租金标准的请示的批复》,自2013年1月10日起棚改被拆迁人租住安置住房超面积部分租金标准统一按照每月每平方米5.5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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