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须知—购房定金能否退还?

购房本身就是一个交易过程,而对于钱财的把控也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整理了几类相关问题并咨询了乐山的多位律师,让我们赶紧来看看答案。
记者:有购房者前不久看好了一套住房,当时交了2万元定金,只签了认购书,未签正式的购房买卖合同,现在因家里突发事情急需用钱,所以买不成房了,那定金能退吗?哪些情况下定金能退?
小编回复: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购房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等。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购房人有权退房。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朝向等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5.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记者:购买商品住房中有一项关于住房维修基金的费用,这个维修基金是何用途,谁来管理这笔钱?
小编回复: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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