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房地产市场可谓是突飞猛进,但在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当天,有关房地产消费的投诉却高居前三位。尤其是房屋面积纠纷真是数不胜数。
据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交房时的面积与约定的面积有点出入,是每个买房者都可能遇到。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允许出现交房面积比约定面积增减3%以内的误差。如果交房面积比合同中约定面积增加超过3%的,购房者只要支付其中的3%即可,大于3%的部分由开发商按约定价格补足。而如果减少超过3%,开发商需双倍退款,3%以内的按约定价格退款。同时,如果误差超过3%的话,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
案例一:原定92平方米付款时变102平方米,开发商让其补交购楼款
吉林省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陈先生在2010年8月向某售楼企业以每平方米2568元的价格订购一套面积为92平方米的五层厢楼。2012年年初交工时开发商通知实际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让其补交25680元购楼款,否则不给房屋钥匙。
经过吉林省消协调解,房屋开发企业给陈先生调换一套户型为60.65平方米的阳面9层楼房,房屋差价款58925元由开发商向陈先生一次性付清,为陈先生挽回了连同补交款在内的84652元经济损失。
案例二:约定建筑面积是120平方米,装修发现面积只有115平方米,多交3万多
长沙市市民许先生两年前从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三房两厅的商品房期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6100元。“交房后,我一直没注意。直到最近装修时才发现,面积只有115平方米,相差5平方米,多交了3万多元的冤枉钱。”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许先生的房屋面积误差已经减少超过了3%,面积误差在3%以内即3.6平方米的钱(6100×3.6=21960元)应如数退还,超过面积误差3%的1.4平方米应当双倍返还(6100×1.4×2=17080元),因此许先生可以向房地产公司主张退款39040元。
乐山房地产信息网建议:口说无凭合同最重要,购房者签买房合同要细看
购房者想在面积条款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在合同里把面积条款写清楚,要有证据证明,不然口说无凭。当出现问题时,可以用合同来维权。通常购房合同上除了注明“据实结算”,还会注明超出多少买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时,公摊部位在什么地方、公摊面积的细节性尺寸是多少,这些条款都要写清楚,还要写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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