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实现百姓“安居梦”

连日来,随着乐山“两会”的召开,医保、就业、养老、教育、环保等市民关心的民生话题成了代表委员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其中,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讨论,成为代表委员们,以及广大乐山市民共同关心的话题之一。

目前,乐山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如何,未来“十二五”期间乐山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何规划,如何更好地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带着群众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话乐山保障性住房建设。

“十二五”目标

全市规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5万套(户)

正在进行的“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对乐山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分关注。“我觉得现在乐山保障性住房的实物配比还不够,保障性住房建得还不够,无法满足更多困难群众的需求。” 人大代表陈捷说。

记者从乐山市住建局了解到,“十二五”期间,乐山市规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5万套(户),其中,建设保障性住房5.62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8790户。5.62万套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7500套、经济适用住房9710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0套、限价商品住房9000套;8790户棚改住房中,城市棚户区改造5348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296户、垦区危房改造269户、林区棚户区改造1877户。

截至目前,乐山市已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8130套(户),按市政府自订目标任务计算,开工率95.35%,按省下达目标任务计算(下同),开工率104.4%;竣工2271套(户),竣工率13.08%。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工9402套,开工率98.43%,竣工659套,竣工率11.98%;棚户区改造开工8728户(含货币安置52户),开工率111.17%,竣工1612户、竣工率20.63%。受用地调整、房屋拆迁、招投标等因素影响,全市4个项目、884套(户)暂未开工。

2012年,乐山市规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2500套(户)(不含租赁补贴),其中保障性住房11524套,各类棚户区改造976套。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实惠

近年来,乐山市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得到改善。未来几年,乐山还将采取哪些措施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又有怎样的规划,让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到实惠呢?

“保障性住房是乐山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目的就是要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市委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的建设力度,努力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群众住房需求。’乐山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始终以民生为考量,从老百姓实际需求出发,在省下达目标基础上,自我加压,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能早一天得到实惠。”人大代表郑贵林说,为此,政府设置了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管理,将原来的市房管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统筹管理保障性住房及商品房。

多种措施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建设

据了解,今年开始,乐山市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一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仅将满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还将解决乐山市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对全市加快保障性住房规模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确保完成任务,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实惠,乐山市将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将全部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10%以上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免征保障性住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郑贵林表示,在用地保障方面,乐山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按行政划拨方式优先安排供地,并在申报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健全分配和退出机制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阳光、公正

保障性住房建好后,如何分配、管理,如何真正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这不仅仅是市民关心的问题,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之一。

“乐山市各种类型保障性住房都早已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分配制度,这些制度都是根据乐山实际情况制定,同时又借鉴了省内成功经验,因此比较合理。”郑贵林说,保障性住房分配一直都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首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的申报标准,符合标准的才可以申报。申报名单由各个街道或社区进行公告公示,符合条件的将分期进行公开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分期分配。这样,让整个过程阳光、公正,让真正有需求的住户能够住进新房,也让全民参与监督,更好地促进工作。

另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都有可能因为经济状况改善,或是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那他们将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对这些,我们将加强监管,健全相关机制,让他们及时腾退房屋,让其他符合条件的、有真实需要的住户住上保障性住房,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人违规强占。”郑贵林说。

本报记者 杨翼 文/图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抖沙发吧!

首页 房源 资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