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乐山的棚改正在火热进行中,许多过去的棚户区居民都住进了新房。不知道未来几年乐山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会是怎样?困难人群是否能顺利住上保障性住房?
来自乐山市住建局的党代表郑贵林:近年来,乐山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2.76万套、183.3万平方米,其中购建廉租住房9432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1758套、限价商品房200套、统建还房700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8988户,发放租赁补贴2.59万户(次),总体上基本解决了现有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要达到20%的要求,结合乐山市城镇人口增长和城镇化发展,全市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6500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保障性住房56210套(廉租住房7500套、经济适用住房9710套、限价商品住房9000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0套),各类棚户区改造8790户(城市棚户区5348户、林区棚户区1877户、垦区棚户区269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296户)。
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可以改善9.8万户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条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城镇居民覆盖率达到20%以上。
保障性住房是乐山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目的就是要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为此,我们设置了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管理,将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来建设保障性住房。关于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我们将借鉴省内成功经验,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首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的申报标准,符合标准的才可以申报。申报名单由各个街道或社区进行公告公示,符合条件的将分期进行公开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分期分配。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抖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