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男子借机诈骗贵金属 案值达64万余元落网
本网讯(骆晓刚 李曾 记者 袁思虹)近日,沙湾区公安分局经侦部门经过五个多月锲而不舍的努力,途径六省七市,辗转行程5000余公里,成功侦破了涉案金额达64万余元的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袁某等四人,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为地方企业正常生产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64万余元贵重金属人间蒸发
今年2月4日,河南某汽车运输公司驻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运输公司”)负责人到沙湾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0年1月29日,“运输公司”委托驾驶员吴某某、鲍某某驾驶车牌号分别为“苏F177**”、“苏F267**”的大货车承运沙湾某钢铁炉料有限公司重约75吨、价值64万余元的硅锰合金至江苏省张家港。货物运出至次月2日突然人车失踪,至今音讯全无,要求经侦大队开展调查。
接报后,当地警方立即从经侦、刑侦、禁毒等业务部门抽调了8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
案侦工作一波三折 嫌犯锁定
当务之急,是迅速查找嫌疑人吴某某、鲍某某的下落。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直奔安徽蒙城、江苏南通、新沂等地开展调查,经过反复查证,民警发现之前确定的嫌疑人吴某某、鲍某某均不具备作案条件,其货车也从未离开过江苏。民警在调查中得知,两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均在案发前一个月被两名陌生男子以运送货物为由骗走,民警分析诈骗证件的两名男子极有可能才是本案的真正犯罪嫌疑人。经仔细询问,受害人吴某某回忆起诈骗其证件的两男子约30多岁,较胖,北方口音,驾驶一辆车牌为“鄂AG58**”的银灰色比亚迪轿车。专案组立即查询车辆信息,却发现该车牌为假牌。案情的一波三折使整个侦查工作彻底陷入僵局,专案组民警带着失望返回四川。
回川后,专案组民警没有放弃,将作案时冒用的“吴某某”、“鲍某某”姓名输入旅店管理系统进行反复查询,终于再次捕捉到了作案者留下的蛛丝马迹。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于2010年1月17日到达成都后,曾以“鲍某某”的姓名登记入住了成都城北青龙立交桥某旅店。办案民警立即赶到该旅店展开调查,提取了该人入住时的监控录像、住宿登记等相关资料,从中发现一个叫曹某的江苏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受害人辨认,曹某正是涉案嫌疑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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